【安全生产月】强意识 筑防线——有奖竞答等你来!

2022-06-09 15:34


自6月1日起,进入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今年安全月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责任人”。请员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学习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等安全知识,不断提升自我安全意识,增强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能力,减少企业事故隐患的发生。

01 参与答题方式


微信扫描如上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答满9题(累计错4题者直接关闭,请重新作答)→第10题微信扫码进红包活动群→抽取活动红包→幸运者能抽到小风扇、U盘、笔记本等实用礼品哦!

02 答题规则


➣   每人在活动过程中仅有5次答题机会;


➣   每次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道选择题,累计答错4次则自动结束,不参与进群红包活动;


➣   每日4点开始群内发竞答红包,并每日抽取一位幸运儿赠送精美礼品;


➣   活动时间6月6日-17日。

03 新安全生产法亮点


01

坚持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作为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行替换文字)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用安全生产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02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03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

2、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3、强化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4、拒不改正可以连续处罚;

5、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04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事故罚款翻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增加或加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05

强化凝聚监管合力

1、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

2、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

3、强化社会监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06

突出预防为主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增加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规定;关注从业人员心理和行为分析。

07

狠抓诚信建设

对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加大了对中介服务机构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08

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将《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犯罪行为增加到新安法中;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新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表述。

09

推进“互联网+应急管理”

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地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通过推行网上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0

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深刻汲取近年来的事故教训,对生产安全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作了针对性规定;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故调查处理应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一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